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复杂的经济环境为财产型犯罪滋生提供了土壤。刑事涉案财物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对办案人员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倒逼我国法律制度要更加完善。刑事诉讼审前阶段涉案财物处置作为整个刑事诉讼处置涉案财物过程的起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通过研究域内外法律制度、分析典型案例并梳理归纳1330份相关普通案例,从对物强制性处置措施、涉案财物管理、涉案财物先行处置以及涉案财物先行返还四个方面展开分析,探讨目前我国刑事诉讼审前阶段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存在的问题。在对物强制性处置措施方面,存在对物强制性处置措施权限限制种类趋同、适用条件缺乏客观化标准和决定程序缺乏中立审查的问题。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随案移送制度运行不到位,同时,由于保管主体分散,也存在保管混乱的问题。在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方面,除了法律规定不明确以外,也存在程序正当性不足的问题。在涉案财物先行返还方面,存在权属明确的证明标准缺失、启动程序正当性不足和救济途径缺失的问题。
为完善刑事诉讼审前阶段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在对物强制性处置措施方面应丰富对物的强制性处置措施种类、选取“合理根据”标准作为客观化标准和合理配置决定权归属。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应当建立独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规范管理乱象,同时完善随案移送制度。在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方面要完善法律规定、保障程序正当性。在涉案财物先行返还方面应设立权属明确的证明标准、完善启动程序和完善错误返还的救济制度。
财产权保障; 审前阶段; 涉案财物处置; 刑事诉讼
10.27103/d.cnki.ghebu.2024.00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