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以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置的目的是希望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和提高司法效率,但是,随着该制度在司法实践的广泛应用,由于现有法律规定不明确、制度发展不完善,导致被告人上诉权行使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被告人利用制度的漏洞滥用上诉权、检察机关量刑协商不充分、法院司法审查不规范,这些问题日益增多,不仅达不到制度设立的目的,甚至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违背了该制度对效率追求的初衷。所以,我们应该对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上诉权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来保证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审查制度的顺利运行,兼顾公平和效率价值,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认罪认罚制度的良好运行。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分析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基本理论。首先,从上诉权构成要素出发,通过对启动主体、上诉理由、法律效果的分析来实现上诉权的改造;其次,分析上诉权的功能,并总结了其在二审案件的具体体现。第二部分是关于被告人上诉权的现状分析,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数据,总结并分析被告人上诉权行使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应对情况。第三部分通过从被告人谋求上诉理由的角度、检察院量刑问题的角度以及法院司法审查的角度,分析制度背后隐藏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对上诉存在的问题提出三方面的建议,首先,通过构建上诉理由审查制度,从审查主体、试点情况以及具体理由的审查解决上诉理由的分类问题。其次,通过保障层面,提高协商水平、提升量刑建议质量、合理运用抗诉权,实现对上诉权保障,最后,通过简化二审程序,提高一审质量、提升二审开庭率、强化庭审实质化,保障被告人上诉权在限制内能够得以行使。 摘要译文
认罪认罚案件; 上诉理由审查制度; 限制上诉权; 上诉理由
10.27106/d.cnki.ghbju.2023.00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