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案件繁简分流,达到节约司法资源、高效推进司法审判工作的目的,我国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范围进行了扩大,认罪认罚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旨在解决当前审判困境——案多人少。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程序也相应地被简化,为了从制度层面强化对被追诉人法律权利的保障,立法者针对性设立了值班律师制度。为了保障程序的正当性,在被追诉人认罪认罚且未委托律师时,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保障其作出真实的、自愿的、理性的认罪认罚选择,在简化程序适应高效审判的同时维护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值班律师制度无论是从法律规定的内容还是司法运行的现状来看,往往受到内在权利行使以及外在资源保障方面的制约,以至于无法发挥出值班律师制度的现实效能。故为解决相关的问题,汇总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以值班律师角色定位这一论点出发,探求值班律师制度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如何发挥出切实作用。
本文梳理了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发展历程,并说明值班律师制度的重要研究意义。通过对国内现有研究和域外相关制度的分析,国内对于值班律师制度主要的讨论集中于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和权利保障方面,而国外由于该制度发展较早,因此可以从中借鉴与参考相关经验。介绍了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学说,主要分为辩护人说、否定辩护人说以及准辩护人说。对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与借鉴,主要有英国的值班计划、日本的国选辩护人、加拿大的当值律师和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另外,指出当前我国值班律师制度在司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如控辩协商机制缺失、值班律师帮助权保障不足、值班律师缺乏衔接和监管机制以及值班律师供给与保障机制不完善。针对问题提出合理的完善建议,如构建值班律师协商机制;完善值班律师帮助权保障:会见权、阅卷权、证据开示权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利;明确衔接和监管机制;完善供给与保障机制。 摘要译文
D925.2[刑事诉讼法];D926.5[律师制度]
10.27103/d.cnki.ghebu.2024.0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