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最终环节,解除程序的目的在于被适用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时能够及时恢复人身自由,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存在,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精神病人基本人权、缓解强制医疗机构医疗压力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遗憾的是,当前我国学界对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重视不足,研究重点集中于适用强制医疗制度的对象、条件以及执行方式等方面,对解除程序的理论与实务研究较少,加之相关法律法规对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导致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有鉴于此,首先需要通过探寻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的内在涵义、特征以及完善价值,为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研究的具体展开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内立法现状以及近三年刑事强制医疗解除案件的决定书,归纳解除程序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刑事强制医疗解除程序在立法与实践中的不足。具体表现为:强制医疗解除标准模糊;相关责任主体程序运行缺位;被强制医疗人救济途径运行不畅;解除强制医疗后再社会化衔接制度缺失。针对上述问题,通过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筛选出域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总结各国在强制医疗解除程序中值得学习借鉴的制度设计。通过归纳其中可以借鉴的经验,获得如何完善我国解除程序的有益启示。最后,通过对国内问题研究和域外经验进行比较分析,从立法与制度设计的角度提出解决建议。解决建议既需兼顾社会正义与人权保护,又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在具体的程序设计上,需通过制度构建明确强制医疗解除的标准以及相关主体责任。同时,还需保障被强制医疗人的救济途径畅通,为被强制医疗人构建再社会化衔接制度,帮助精神病人尽快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当中。
10.27787/d.cnki.ghrbs.2024.000144